实名制办理的杭州市民卡,遗失后,卡里电子钱包账户“不挂失、不退款”。近日,市民卡的这一巨大“瑕疵”遭到市民投诉,有律师建议,对市民卡电子钱包管理机构占有余额且不允许挂失的行为,可起诉其“不当得利”。
梳理这个新闻,可以再次体会,一项为民政策或便民措施,是如何在难受约束的垄断行政运作模式里变形走样的。听不见市民呼声,仰仗行政垄断傲慢无理,明显漏洞让市民卡变成了卡市民的“坑”。750万杭州市民卡用户有可能蒙受的意外损失,给“一卡在手尽享杭州”的便利抹了黑。
市民卡电子钱包不能挂失,请问遵循的是什么规则?市民卡既然已是市民卡有限公司运作,那已成为市场行为,应该遵循市场规则,请问哪家银行的卡是不能挂失的?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IC卡的规定,到了市民卡电子钱包这里,执行不应大打折扣。
市民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由于市民卡电子钱包功能消费场所终端分散,采用脱机交易,无法即时实现冻洁余额、转存等功能。香港八达通卡消费场所终端也相当分散,巴士、地铁、商店、食肆、停车场、学校、办公室、住所等,无不通用,实名登记的个人八达通卡挂失及退款相当全面,成功报失后,客户只需承担成功报失后的3小时内损失。人家能做到的事,我们后来跟上还做不到,请问这么不靠谱的系统,是怎样获得市场许可的?
“市民卡钱包内的余额无法实现挂失,这是参考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电子钱的做法。”这是在比谁更烂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何合肥通卡公司的“合肥通”增开网点,试行可挂失卡?“卖票窗口处处开花,退票窗口独此一家;办卡提供种种方便,退卡设置道道障碍;存钱笑脸相迎,取钱百般为难。”一味扩张服务领域,不正视、不改进自身缺陷,带病运行的胆量是谁给的?
杭州市民卡硬伤多年不改,有关部门的作为能否回答夏宝龙书记关于浙江全面深化改革“四个有没有”的提问?还请市民卡以此精神“自我体检”,名符其实地做到“创造便民,服务市民”,别丢了浙江改革发展的精气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