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于5月20日开始在广东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记者5月21日从市公安局获悉,韶关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已开始受理群众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相关人士介绍,新启用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群众申领和使用证件将更为便捷,可以使用口岸自助查验通道实现自助通关。此外,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据其介绍,新启用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往来港澳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可重复擦写。新版通行证采用了符合国际标准的高安全性集成电路芯片,与电子普通护照相似,可存储持证人个人资料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信息,并使用成熟的数字化防伪安全机制进行保护。为确保持证人信息安全,内地和港澳地区主管部门均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制度,并采取多种技术保护手段和措施。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变,证件申请受理渠道和审批条件不变,收费标准不变。在办理环节,除了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通行证和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相关的资格、条件与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完全一致。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持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式签注。 另据记者了解,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自2002年1月1日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