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乌鲁木齐全市所有充气站都将升级设备和改造,届时,20万只车用气瓶将正式启用电子监管系统。明年4月1日起,气瓶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将被禁止进站加气。 18日,市质监局召开了“乌鲁木齐市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项目建设推广启动仪式”。 明年,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正式推行后,全市将推行“乌鲁木齐蓝天加气卡”,采用加气卡、加气机、电子标签三位一体,三方联动的方式,实现既管车又管车用气瓶。 市质监局副局长李展航介绍,今年12月底前,全市将完成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平台硬件设备招标工作、全市电子标签的初始化工作。同时,全市各气瓶充装单位加气机将完成设备升级和改造,同时制定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的应急预案及处置办法。 李展航说,2015年3月底前,全市将完成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安装工作,并与自治区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的对接。明年4月1日,全市正式启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对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的充装单位,责令停止充装作业,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自治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疆共有100万只车用气瓶,乌鲁木齐市约有20万只,全疆共有400多座加气站,乌鲁木齐就有100座。 以往对车用气瓶和加气站的监管,都是依靠质监部门人工监管,很难保证设备的百分之百安全运行,借助近几年自治区对特种设备的信息化监管,陆续将气瓶纳入动态监管。 据了解,通过对所有在用车用气瓶加贴电子标签,构建连接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充装单位、检验单位、监察机构等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实现对首府车用气瓶的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管,可有效杜绝非法改装、加气站管理混乱、违规操作和假证充装等违法行为。 另外,目前首府民用液化气钢瓶也在逐步实现电子化监管,全市在用25万只民用钢瓶,已有9万只纳入电子化监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