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子标识
今后,深圳的八类机动车拟强制安装电子标识,以实现交通智能化管理。不过,此前社会关注的私家车不在强制安装之列。这是昨天记者从《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一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时获悉的。
1、八类车拟强制安装“电子身份证”
电子标识是一种射频识别技术,集机动车的身份识别和动态监测于一身,又被称为汽车的“电子身份证”。为机动车配发电子标识是公安部在全国推行的加强机动车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并明确将深圳列入第一批试点城市。
根据《草案修改一稿》,拟强制安装“电子身份证”的八类车辆包括:
●重型载货汽车
●半挂牵引车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
●校车
●教练车
●从事道路营运的载客汽车
●需申请通行证的非本市登记注册车辆
据透露,当前安装一个电子标识的费用约在100多元。根据规定,安装电子标识的费用由市财政承担。但若不按规定安装和破坏机动车安装的电子标识的,则要处以500元罚款。
“经过我们初步统计,这8类车的总量约是20万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子标识的使用,一方面能帮助公安机关更为有效地打击车辆盗抢、假牌、套牌、交通事故逃逸等不法行为;另一方面,电子标识的功能在将来可以获得拓展,如实现停车交费、高速公路缴费以及智能识别等其他功能,将大大便利居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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