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显示,今年广东省将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以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杜绝有毒有害粮食上餐桌
《通知》显示,今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将强化风险防控和严格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其中,在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广东省将着力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种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治理,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
同时,还将加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生产过程控制,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通知》明确,今年将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加强抽检等措施,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同时,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
此外,还将积极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管理衔接机制,并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建设。相关监管部门将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
《通知》提出,将建立健全从生产到消费、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杜绝有毒有害粮食进入餐桌。
同时,广东省将严格落实粮食重金属含量强制检测和超标粮食处置制度。加强粮食收购资格管理,落实索证索票、进出货检验及经营台账等制度。
严查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通知》指出,今年广东省还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其中,将重点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面制品、大桶饮用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集体食堂、农村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称,广东省还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方针,制定权责清单及风险清单,明确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通知》明确,今年将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大力提升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省城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以上。
与此同时,也将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体系。继续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强化食品安全刑事追究
《通知》强调,要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针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责任追究,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办案、提前介入和联合督办等机制,强化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换等工作的协调配合,适时联合开展打击行动。
《通知》还透露,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其中,在食用农产品领域,将加快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优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试点范围,推动食用农产品实现可追溯。
在其他食品领域,今年广东省将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建设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和酒类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记录制度,加快形成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还将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除了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还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奖惩机制,探索出台食品安全守信激励政策,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
对严重失信者,将进一步完善“曝光台”、有奖举报、“黑名单”等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在完善社会共治体系方面,今年将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