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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应将定点医药机构条件主动向社会公开
发布日期:2015-12-16 浏览次数:783 次
  今后,厦门大街小巷的医保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或许将越来越多,市民持社保卡购药、就医将更方便。记者12月15日从厦门市人社部门获悉,厦门已取消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医保定点”的门槛降了。
  人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明确,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应将定点医药机构条件主动向社会公开,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无论其级别、类别和所有制性质,均可对照条件自愿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社保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
  记者12月15日从厦门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厦门已取消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今年11月开始的最新一批医保定点服务单位申报就不用评审了,申报程序比之前简化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家药店或医疗机构都能成为医保定点服务单位,必须要满足相关条件,还要通过网上申报、材料效验初审、专家现场评估等多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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